货币的演变(2)-货币制度的演变过程及发展历史
货币的演变(2)-货币制度的演变过程及发展历史 论上任何商品都可以被选作货币,然而只有贵金属具有充当货币的所有优势。因此,从历史的沿革来看,与各个历史阶段的商品经济相适应,先后出现过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三种金属货币制度,最后过渡到现代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1. 银本位制 早在中世纪, 许多国家就采用过银本位货币制度。 银本位制的基本内容包括: 以白银作为本位币币材, 银币为无限法偿货币, 具有强制流通的能力; 本位币的名义价值与本位币所含的一定成色、重量的白银相等, 银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 银行券可以自由兑现银币或等量白银; 白银和银币可以自由地输入与输出。银本位制在16世纪以后开始盛行, 到9世纪末期被大部分国家放弃。 中国用白银作为货币的时间很长, 唐宋时期白银已普遍流通, 宋仁宗景佑年间(1034~1037年), 银锭正式取得货币地位。金、元、明时期确立了银两制度, 白银是法定的主币。清宣统二年(1910年)4月政府颁布了《币制则例》, 宣布实行银本位制, 实际是银圆和银两并行。1933年4月, 国民党政府废两改元, 颁布《银本位铸造条例》,1935年11月实行法币改革, 在中国废止了银本位制。 2. 金银复本位制 金银复本位制是金、银两种铸币同时作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 流行于16-18世纪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西欧各国。 其基本特征是: 金银两种金属同时作为法定币材, 一般情况下,大额批发交易用黄金,小额零星交易用白银。金银铸币都可以自由铸造、 自由输入输出国境,都有无限法偿能力,金币和银币之间,金币、银币与货币符号之间都可以自由兑换。 金银复本位制是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最典型的货币制度。 在金银复本位制度下, 白银适应于小额零星交易, 黄金则适用于大额批发交易, 满足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 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不久就暴露出这种货币制度的不稳定性。货币本身具有排他性和独占性, 而法律上却同时承认金银均为本位币,当金银铸币各按其本身所包含的价值同时流通时,即称为“平行本位制” ,流通界中的商品就出现了两种价格,而这两种价格会随着金银市场比价而变化,于是造成流通混乱。 为了克服这一问题, 国家用法律规定金币与银币的比价, 即 “双本位制”, 但是金银的市场比价仍然会变化, 当金银法定比价同金银市场比价不一致时, 在法律上被低估的货币(即实际价值高于法定名义价值的货币, 称为良币),就会被收藏、熔化或输出国外; 而法律上被高估的货币(即实际价值低于法定名义价值的货币,称为劣币)就会独占市场,最后流通界只有一种货币,即劣币。这就是“劣币驱逐良币”或“格雷欣法则”。 实行复本位制的国家, 在 “劣币驱逐良币”规律的作用下,不得不规定良币仍可自由铸造,劣币禁止自由铸造,以此来维持流通中两种铸币的原来比价,这种制度故称为 “跛行本位制”。 金银复本位制是一种不稳定的货币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