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欧盟委员会稳定币监管提案方向与意义
欧盟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加密资产市场法规的提案,完善了加密资产相关领域的监管。稳定币作为特殊的加密资产,需要执行严格的监管要求,只有得到注册所在地监管机构批准的实体才可以发行稳定币或提供相应的服务。监管机构由各国自行指派,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和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也会参与到相关的监管工作中。监管机构对发行方需要披露的信息、应尽的义务和储备资产的管理都提出了要求。加密资产服务商要得到批准后才可以向欧盟内的用户提供服务。提案中的监管方式可以为其他国家监管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2020 年 9 月 24 日,欧盟委员会(EC)发布了一份关于加密资产法规的提案,覆盖了不包括在现有欧盟金融服务法案中的部分,为欧盟内的加密资产市场提供了完整的法律框架。除了为加密资产市场参与者提供监管指导,鼓励创新也是提案的目标之一,因为现有的法规可能阻碍分布式账本技术的使用。以目前稳定币的监管方案为例,在现有的监管体系中,将其定义为 e-money 并实施与支付服务相关的监管政策。但是这个方案不能覆盖所有稳定币。一些以价值存储为目的,或是以其他资产为储备的稳定币则不在监管范围内。同样的还有加密资产相关的服务,如加密资产托管等。因此限制稳定币使用的话,看似可以解决稳定币带来的金融风险问题,但如果本地用户使用第三方国家发行的稳定币,此类风险仍会存在,所以全面且适当的监管十分必要。 现在一些欧盟成员国已经实施了有关加密资产服务商的监管政策,并且越来越多的成员国考虑在国家层面上对加密资产和加密资产服务商进行监管。这些内容各异的法案会让加密资产及服务在不同地区调整产品和商业模式,这会导致高昂的花费和繁琐的法律程序,限制了其在欧盟范围内的业务拓展。而在缺少法律确定性的地区,用户和投资者会面临大量风险。在提案中,欧盟委员会使用了「法规」而不是「指令」,这是出于统一监管的考虑,方便加密资产发行方和服务方开展业务,如果提案得到通过,这将成为首个欧盟级别的对加密资产的监管法规。 提案的另一原则是相称性,要明确区分不同的服务和活动及相应的风险,以保证行政负担与风险相称。在所有的加密资产中,稳定币由于其特殊性,相较于其他加密资产来说使用规模易于扩大,对投资者和金融系统会产生更大的风险,会导致金融稳定和货币主权问题,影响货币政策传导等,因此稳定币要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 本文就对欧盟委员会对加密资产市场法规的提案中稳定币的部分进行分析,主要围绕定义、监管机构、对稳定币和相关服务商的要求这四个方面。这份提案在国际对稳定币的监管领域处于领先位置,将为其他国家的监管方案提供参考。 稳定币的定义及重点与否的划分 在了解具体监管法案之前,要明确官方对稳定币的定义。这里的稳定币首先是一种加密资产,加密资产是价值或权益的一种数字形式并且使用了分布式账本或类似的技术进行电子化地转移和存储。 作为支付工具使用时,稳定币和 e-money 的定义相近。在 2009/110/EC 指令中规定,e-money 的使用者总是拥有 e-money 发行机构的债权,而且可以随时以面值赎回 e-money。然而一些稳定币的使用者不具有这样的债权,他们的赎回周期会受到限制或者赎回的资金与储备资产不相等,这会影响到加密资产使用者的信心并且损害他们的利益。所以在提案中,明确将这种和 e-money 相似的稳定币定义为 e-money token,同样要求发行方承认持有者的债权,对其他类型的稳定币会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符合一些特定条件的稳定币还会被划为重点稳定币,需要遵循更严格的监管政策。 资产相关型 token 定义 资产相关型 token 是一种参考多种法定货币、一种或多种商品、一种或多种加密资产或者它们的组合,以维持自身价值稳定的加密资产。 e-money token 定义 e-money token 是锚定单一法定货币以维持自身价值稳定,主要用于交易的加密资产。 重点与否 EBA 负责判断稳定币是否为重点稳定币,标准为:1. 用户、投资者和参与的第三方实体的数量不少于两百万;2. 发行 token 的总价值或市场价值(若有)不低于十亿欧元;3. 每日转账数量不少于五十万或转账金额不少于一亿欧元;4. 储备资产的价值不低于十亿欧元;5. 在跨境活动中重要性较大,作为跨国支付和转账使用 token 涉及的成员国数量不低于七个;6. 稳定币和他们的发行方被视为与金融系统有相互关联。只要满足上述条件的其中三点,就可以被 EBA 判定为重点稳定币。除此之外,发行方也可以主动申请归为重点稳定币项目。 监管机构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