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是否强制标注AI生成内容法米:网络安全法料年底落实

(吉隆坡29日讯)政府正在研究是否有必要要求社交媒体平台为使用人工智能(AI)生成或带有“伪原生”特征的内容加上标签,以避免公众混淆。

通讯部长拿督法米说,该措施将通过2024年网络安全法令(868法令)下的几项条例来实施,预计相关法令将于今年杪生效。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部长问答环节中说,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正评估是否应要求社交媒体平台标注‘AI生成’(AI-generated)或‘AI增强’(AI-enhanced),无论是内容完全由AI制作,还是经由AI修改及优化。

“我们认为,这项措施可在868法令框架下执行,并预计在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完成相关条例后,于今年杪落实。”

他强调,社会大众应具备基本的内容辨识与验证能力,特别是针对AI生成或带有“伪原生”特征的社交媒体内容。

他认为,这不仅有助于应对技术带来的挑战,也能补强政府现有和即将施行的执法与监管措施。

他说,由于AI技术能制造出“看似真实”的虚假内容,例如模仿某人发表从未说过的言论,因此更需公众具备辨别能力。

“我们发现,无论是联邦政府或国际层级,目前都在积极讨论如何监管AI相关技术。同时,用户也需意识到,并非社交媒体上看到的所有内容都属实。”“用户应具备基础的验证能力,尤其是涉及AI生成、深度伪造等内容。部分西方媒体已经开始严肃讨论此问题。”

“如今的AI内容甚至能制作出类似新闻报道的视频,让人误以为记者现场采访了从未发生的事件。”

此外,法米指出,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有权依据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法令)展开调查。调查可基于公众所提交的初步调查报告、执法机构申请,或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主动监控获得的信息。

“在接获初步调查报告后,相关执法机构将依据具体条文启动调查工作,例如若内容涉及淫秽、不雅、虚假、威胁性或严重令人反感的信息,将根据588法令第233条文展开处理。

他补充,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也会在特定案件中为警方等其他执法机构提供技术协助。

他解释,调查过程中,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授权官员将依据588法令第247条文申请搜查令,或与警方根据第248条文合作执行搜查任务。

“在调查案件中,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可根据第255条文传召知情者,同时根据第256条文录取口供,以协助调查。”

 

此外,他表示,若发现初步证据,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或警方有权扣押相关人士的通讯设备,并进行数字取证以收集技术证据。

“案件调查完成后,调查报告将呈交副检察司审阅,以决定是否提控,或作出其他法律允许的处理。”

“如适用,副检察司也可批准提出罚款和解的建议。”

 

资讯来源: https://www.enanyang.my/news/20250729/Nation/942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