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幾天前的一份公告中,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SC)表示,它正在尋求通過將錢包提供商納入監管範圍來 “補充”其現有的數字資產交易所和首次交易所發行(IEO)監管框架。雖然該委員會沒有提供新框架的細節,但它表示,這類實體在代表客戶保護數字資產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SC鼓勵數字資產錢包提供商或任何有興趣的人士與之聯繫,討論他們目前的業務運營情況,或對即將推出的監管框架提供回饋。SC還表示,有關各方應在2020年8月14日之前安排會議。在截止日期之後,針對錢包提供商的監管框架將被納入到馬來西亞的數字資產指導方針中。
該監管機構最近點名Binance和eToro,稱這兩家公司在未獲批准的情況下在馬來西亞運營,未能遵守馬來西亞證券法。(轉載: 中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