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澄清對比特幣的立場:如果加密貨幣不替代法幣則合法

中國對加密貨幣並不總是友好的。然而,根據北京仲裁委員會的說法,中國也並沒有完全禁止比特幣。

2017年,中國在國內完全禁止了比特幣交易,但這並沒有阻止ICO和虛擬貨幣交易。在中國沒有比特幣交易所運營的情況下,交易員們轉向外匯交易所來進行加密貨幣交易。由於中國對比特幣的監管,世界上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之一幣安(Binance)不得不離開中國。

2018年初,中國央行要求金融機構停止向任何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活動提供銀行服務或資金。當時,加密貨幣在該國還沒有被認可為法定貨幣。深圳仲裁委員會提到,加密資產應根據當年晚些時候中國有關財產所有權的規定受到保護。

2019年7月18日,一場涉及比特幣的財產糾紛在中國杭州互聯網法院開庭,宣佈比特幣是具有貨幣價值的虛擬財產,開創了一個新的先例。

本案律師之一龐立鵬表示,比特幣首次被認定為有價值、稀缺、可使用的資產,並受到中國法律的保護。法院的裁決認為,在中國擁有加密貨幣仍然是合法的,應該根據相應的產權予以保護。中國央行解釋說:“實際上,比特幣是虛擬財產,但不是法定貨幣。”

儘管政府禁止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及其相關活動,但北京仲裁委員會還表示,禁止以加密貨幣作為貨幣的同一法律進一步規定,比特幣是一種虛擬商品。

根據北京仲裁委員會的說法,中國現行法律還不夠具體,無法將比特幣歸類為虛擬財產:“在物權法上,它不能被視為一種“物”。基於物權法定原則,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比特幣不能被視為《物權法》下的財產。”

報告進一步得出結論,除了比特幣作為法定貨幣從事的活動外,國家並不禁止比特幣作為虛擬商品的活動。報告寫道:“禁止的交易包括使用比特幣作為貨幣的交易。如果比特幣不作為一種貨幣從事活動,它就不是國家禁止的交易。例如,在深圳國際仲裁院判決的股權轉讓合同糾紛中,雙方約定返還比特幣。比特幣只是一種普通財產。因此,該交易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應當是有效的。”

中國的加密貨幣與產權

今年早些時候,在中國北京舉行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通過了一項新的《民法典》,以保護公民的繼承權、婚姻權、財產權、人格權和合同侵權權。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楊立新表示,《民法典》規定,“自然人死亡時,遺產是她/他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本案例中的個人合法財產也指包括虛擬貨幣在內的“互聯網財產”。從2021年1月1日起,中國公民將可以把他們的加密貨幣和虛擬資產留給他們的繼承人。

看好區塊鏈,而不是加密貨幣

本月早些時候,中國政府發佈了首個政務服務領域區塊鏈應用藍皮書。

根據北京發佈的藍皮書,140個政務服務應用已經在區塊鏈上,大體分為三類,包括資料共用和交換、業務協同處理、電子證書和證照存儲。

根據當地的一份報告,區塊鏈是一項突破性的技術,它使資料共用更加高效,電子證照存儲在鏈上,同時提高了可信度和驗證效率。

區塊鏈用例的一個領域是不動產登記系統,涉及市規自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稅務局、公安局、市場監管局、民政局、銀行保險監管委等11個單位。(轉載: Blockchain.news)